
聚丙烯酰胺產品正式采用前,應進行小規模試驗,確定較佳用量和使用條件。當用作絮凝劑時,一般劑量為0.1-0.5 ppm。
使用聚丙烯酰胺溶液時,加藥點應盡量避免強機械攪拌;運輸PAM溶液時,管道應較厚,換頭器和支管的數量應較少。輸送泵較好選用單泵或隔膜泵,而不是離心泵。在溶解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干粉PAM產品的操作程序,防止顆粒相互粘附,導致溶解操作失敗,甲醇可用于小規模試驗,乙醇等有機試劑可被潤濕,以提高顆粒在水中的分散性。工業上使用時,在容器中加入1/2小時后0.5-1小時內即可完全溶解。適當的加熱可以加速產品的溶解,但不能超過60℃。
無機絮凝劑與PAM混合時,應將無機絮凝劑與聚丙烯酰胺分別溶解在兩臺混合設備中,否則兩種絮凝劑之間的相互作用將導致凝聚并影響其效果。使用時應注意下料順序。一般來說,處理粒徑在50um以下的細顆粒時,應先加入無機絮凝劑,再加入PAM溶液,處理直徑為50um,加入上述粗顆粒時,先加入PAM溶液進行吸附架橋,再加入絮凝劑,用戶應 行小規模操作。按比例測試以確定添加順序。
一般來說,溶液條件越有利于聚合物分子鏈的延伸,效果越好。因此,陽離子聚丙烯酰胺適用于酸性介質,陰離子聚丙烯酰胺適用于堿性介質,非離子聚丙烯酰胺適用于酸性或弱堿性介質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聚丙烯酰胺溶液在使用前稀釋 0.01%-0.05%,有利于分子鏈的進一步延伸,從而提高使用效果,節約使用量。
聚丙烯酰胺產品不應存放在鐵制容器中,干粉PAM一般能長期保持性能穩定。PAM溶于水中的性能隨著時間的增加而降低,濃度越低,性能下降越快,0.05%-0.1%的非離子或陰離子PAM溶液只能存放半個月左右。0.1%陽離子PAM溶液很 不穩定。1-2天后,性能開始下降。因此,PAM產品應該可以隨時使用。
由于礦物顆粒表面晶格離子排列不均勻,會產生過量電荷,對聚丙烯酰胺分子有很大影響。聚丙烯酰胺的架橋作用難以發揮,只能用單顆粒懸浮在泥漿中。適當調整料漿的酸堿度,可以消除多余電荷,提高絮凝效果。